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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父親澎湖民宿去世後母親整理他的遺物,那時我十多歲,總低著頭無言地坐在旁邊,那時我能給母親唯一的安慰,只有默默陪伴。
  記得母親拿出一件父親的新長袖毛衣,和另一件絨線背心哽咽地說:“唉!全是新的,穿也沒穿過…”,我接過毛衣,把臉貼在柔軟的毛衣上,心中還是暗暗期待能聞到一丁點父親的氣味,但只有嗆鼻的樟腦丸氣當鋪味,上面沒有一個蛀蟲的洞,珍藏完好,只是再沒有穿它的主人。
  父親是一個勤儉的人,一生從未要求什麼東西,毛衣很明顯地是母親悄悄為他添置的,父親捨有巢氏房屋不得穿。其它的遺物則是父親用了幾十年的一些“老骨董”,水墨畫扇、發黃的眼鏡、鋼筆、拎手處已經破舊的公文包等,整理來整理去,最終一件也沒捨得扔掉。
  還記得父親曾送我一塊透明的進口香皂,在那個時代實屬罕見,是父親為朋友寫稿得到的珍貴禮物。淡黃透明的肥皂網站優化中有一朵紅色的玫瑰花,香氣幽雅,令我愛不釋手。我每天早晚用一次,直到父親去世後,香皂仍高傲地躺在肥皂盒裡,它似乎遠勝過父親的生命力,於是兒時的我變得很討厭那塊香皂,拚命地用啊用的,希望用到裡面的玫瑰花終於掉出,也用盡香皂的最後一個泡沫,才足以報複命運的“不公”。
  可是,那朵玫瑰花最終也沒有掉出來,而我踏上了異鄉的路。在我幼小的經歷中,物品的壽命甚港式飲茶至遠長過於親人的生命,所以除了父親的遺物外,再沒有任何東西值得我珍藏。
  也許是那時代人們的特點,我的母親也是一個喜歡藏東西的人,買任何禮物送她,她的口頭禪總是“東西多到用都用不掉了!”不管柜子里有多少新衣服好包,她永遠只用舊的。
  她總能在禮物中找出幾個重要的缺點,為“不用”找到恰好的藉口。比如一個名牌包,她總說“太重、帶出門危險、有心理負擔”。漸漸地,她的柜子里塞足了新舊東西,新的不捨得用,舊的不捨得扔,屋子成了一個“聚寶屋”,而她自己就是那個快樂卻力不從心的管理員。
  我好多次提議母親扔了舊的,全用新的,母親總說舊的有感情扔不了,新的留到做客時再用。隨著年齡增長,母親對做客也漸漸失去精力和興趣,以致這些東西就成了她在空閑時一一欣賞、感受兒女孝心的寶物。
  母親珍藏我最早的贈品是一枚胸針,我從沒見她用過,還是保存如新,至今她仍會津津樂道地,回憶當時的激動和快樂。這些東西對她而言雖沒有了實用價值,卻依然使她感受無限滿足。
  也許,物質意義升華到了精神意義,便超過它本身的價值。父親在世時雖未能穿上母親添置的新毛衣,卻一定深深感受到母親的關愛。(荻野目 摘自:美國世界新聞網)  (原標題:父親的遺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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